第一階段

1.印尼籍先行返回印尼,到戶籍管轄法院申請自首資料更正。

2.取得法院判決書之後,到民政局更正並取得最新戶籍資料及身分證。

3.持上述文件至管轄移民局申請更換印尼籍護照。

4.印尼配偶在台生子者,未在台登記戶口者,持相關出生證明經台單位驗證,盡速返回印尼

先完成上述身分更新再將小孩入印尼戶籍。

5.印尼配偶在台未婚懷孕 4 週以內者,盡速返回印尼完成結婚程序;若是資料偽造者,必須

得知懷孕盡早返回印尼完成上述第1、2點內容。但凡超過 4 週以上才完成結婚程序者,小

孩出生證明將不記載生父姓名;必須另外走親子鑑定程序。


第二階段

1.台灣地區單身宣誓文件(戶政、民間公證單位、外交部)

2.印尼台辦處將台灣單身宣誓文件翻譯及驗證。


第三階段

1.在印尼配偶戶籍入教(若配偶是回教徒)

回教式結婚儀式 Nikah Siri(因為傳統習俗,在沒有完成KUA正式公證登記之前要做的)

印尼鄉下到警局辦理外國人安全居住呈報單

完成戶籍管轄KUA結婚公證作業。

2.取得所有面談所需身份及結婚文件。

3.面談所需表格填寫。


第四階段

1.將第三點所有文件進行翻譯、驗證、提出面談,等待面談通知。


第五階段

1.台辦處面談通過,將面談驗證文件拿(寄)回台灣戶政登記結婚程序。

2.申請不予禁止入國申請表(解除/縮短入境管制)。


第六階段

1.小孩在印尼出生或完成小孩入籍印尼配偶戶籍內,並完成印尼護照申請。

2.持上述資料及相關文件,去台辦處申請入台臨時護照及台灣定居正副本程序。


第七階段

1.將資料及小孩帶回台灣,至移民局申辦正本定居證後,至戶政入台灣戶籍。

2.完成小孩入籍後,即可在戶政申請不予禁止入國申請表(解除入境管制)。


第八階段

1.收到公文,將公文寄往印尼,由印尼籍配偶持相關文件去台辦處登記解除管制。

2.即可申請辦理印尼配偶上課、赴台簽證作業。


這是有問題的身份的流程,其實每個人狀況都不一樣,真的需要經過事前分析跟探討,不然後面作業真的超麻煩,因為我老婆的問題比較複雜。